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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衣服的时候屋外的天空突然闪了一下。
然后巨大的雷声炸裂开,整个房间似乎都震了一下。
我把自己迅速裹在被子里,哆哆嗦嗦地戴上耳机把音量放大。
我刚跟傅寰宇的时候,他不过是最低级别的马仔。
靠着一股子狠劲在帮会里占住了脚。
他住最便宜的棺材房,穷的时候靠我从学校打饭喂饱他。
他一边扒饭一边赶我走。
“学生妹就好好去上学,别跟着我这种人混。”
我抖着T恤靠近风扇吹身上的汗。
他停了筷子,往后拉我:“这么吹,以后要得关节炎的知不知道?”
我偏着头看他,红透了耳根:
“你关心我啊?那还舍得赶我。”
“你救了我的命,那我就是你的人。”
“懂不懂?”
他抓着我胳膊的手紧了紧,脸凑过来,又停在我唇边。
我疑惑地睁开眼看他。
他红着脸跳下床去拿刷牙杯:“刚吃了饭,味道不好。”
那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,却好像拥有了全世界。
每次拥抱彼此,都恨不得榨出彼此最浓重的爱意。
生活是苦的,可心里却甜如蜜糖。
有一次,傅寰宇被人设计,在地下车库被人围攻。
我开了车闯进去拼死将他救了出来,藏在阴暗角落抖着手撕开自己的衬衫给他包扎伤口。
外面也是这样的暴雨天,他染血的手突然扣住我的后劲吻了下来。
血腥味在唇齿间蔓延,他哑声说:“念念,如果这次不死,老子娶你。”
惊雷炸响的瞬间,他冰冷的手掌捂住我的耳朵。
借着薄薄的灯光,他认真的吻我的眼:“不怕,有我。”
我陪着他走过那些最脏的路,拿过刀,见过血。
白天在大学当乖乖女,晚上在刀尖上舔血。
后来被人举报退了学,我拖住发狠要去报仇的傅寰宇。
“阿宇,其实很好。”
“以后,我就能真的走进你的世界了。”
我染了头发烫了猩红的大卷,在酒桌上拍着桌子跟人叫嚣。
光洁的皮肤上开始出现长长短短的疤痕。
他的地位越爬越高,我们活的越来越好。
可每个亲密无间的瞬间,他的手指摸着我身上的疤。
眼眸里涌动着我看不懂的情绪。
直到今天,我才明白过来。
怪不得他活下来之后,却始终不肯开口娶我。
不是担心给不了我安稳。
而是,他嫌我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