妈妈杀死我三次后,我仍要做她的孩子

2026-03-02 13:53:364199

1

我连着三次投胎,都投成了秦文君的孩子。

第一次,她用一瓶敌敌畏要了我的命。

第二次,她趁人不注意将我推进了河里。

第三次,她用手掌捂死了我。

第四次,阎王劝我,“前面三次你都死于她手,要不这次你投去别人家吧!”

我摇摇头,“不,我还要选她。”

秦文君,只要你还活着,哪怕是死,我也要做你的孩子。

1.

历经十月,我终于在一个土砖房里出生了。

奶奶曹艳梅见到我身下的那根把时,顿时激动不已。

“是个男娃儿,终于是个男娃了,我们老王家后继有人啦!”

爸爸王大富将我温柔地抱进怀里,语气充满慈爱。

“宝宝,以后你就叫王天地,寓意天上地下唯你最大。”

奶奶连连附和,“对对对,叫天地,以后长大了当大官,做天上地下最厉害的人。”

所有人都沉浸在得男娃儿的喜悦中,没有一个人在意因为生我而在鬼门关走了一趟的秦文君。

我努力睁开眼,侧头往下看了眼躺在床上的秦文君。

她全身是汗,脸色苍白,身下还有一摊血,旁边摆着一把带有血迹的锋利剪刀,应该是用来侧切产道的。

我不由得想起前三世,

第一世,我投胎成了一个女孩儿。

曹艳梅只看了我一眼,便破口大骂,“大贱人生了个小贱人。”

然后,摔门而去。

王大富更过分,不仅骂人,还对着刚受完生育之苦的秦文君拳打脚踢。

第二世,我仍然是个女孩儿。

这次,秦文君遭受了曹艳梅和王大富的轮番打骂,甚至,还被断了三天粮水。

第三世,我又是个女孩儿。

这次,曹艳梅直接放出狠话,“秦文君,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,要是第四胎还是女儿,那我就把你脱光丢到大马路上去。”

“村里光棍多,后果,你应该比我清楚。”

有了前边三次的经验教训,第四次,我在投胎前费尽千辛万苦在地府打了一年零工,终于攒够金币,购买了一张性别选择卡。

这次,秦文君为王家生了个儿子,曹艳梅和王大富应该会对她好些吧!

但想法很美好,现实很残酷。

王大富一把掀开秦文君的衣服,动作狠戾粗暴。

“还傻躺着干什么?快点起来给孩子喂奶啊!”

“秦文君,我告诉你,你要是把我家天地给饿着了,老子把你丢去猪圈跟猪睡。”

王大富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秦文君怀里,动作轻柔,宛如对待稀世珍宝。

秦文君平日里吃猪食啃野菜,加上常年劳作,身子骨虚弱不堪。

再加上刚刚才生完孩子,哪有力气给我喂奶?她挣扎了好一会儿也没爬起身来。

眼见王大富就要抽出皮带教育秦文君,我急忙趴在秦文君身上,努力抬起小手指着王大富。

用尽全身力气,终于憋出了四个字,“不,不要打。”

虽然含糊不清,但王大富听得真切。

“天地竟然刚出生就会说话,不愧是我的宝贝儿子,以后一定大有作为。”

2.

知道我尤为袒护秦文君后,王大富和曹艳梅对秦文君的态度有所转变。

现在,秦文君可以上床睡觉,可以上桌吃饭,可以三天洗一次澡。

甚至,可以开口说话。

第一次见到秦文君,是十五年前,作为刚出生的孩子,对母亲尤为依赖。

那时,我躺在秦文君的怀里,每天期待晚上到来,只为听她呢喃那句。

“宝贝,妈妈爱你。”

前三世,秦文君在夜深人静的晚上跟我说过好多好多话。

她说:“宝贝,在我眼里你不是贱人,不是招娣,也不是赔钱货,而是我独一无二的掌上明珠。”

“以后,等没人的时候我就偷偷叫你明珠,好不好?”

她说:“明珠,你知道吗?其实妈妈以前可厉害了。”

“妈妈考试从来没下过全年级前五,妈妈拿过青少年钢琴大赛一等奖,妈妈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朗读……”

是啊!秦文君可优秀了。

如果她没被拐卖到这大山深处,她一定会成为一个职场上铮铮明媚的幸福女人。

尽管已经被赋予了说话的权利,但现在的秦文君已经不爱说话了。

夜里,我侧躺在她胸前喝奶,抬眸,便见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对面墙壁上写的26个英文字母,还有硕大的SOS和help。

那是我第二世做她女儿时,她写的。

她说她英语成绩特别好,哪怕是高中,也没下过145分,大学更是一次就考过了四六级。

可惜,在这个偏僻的山村里,她一辈子都不会遇到认识她后边两个字的人。

现在的我已经八个月了,对肢体和语言的控制对比刚出生时强了不少。

我抬起小手抹掉秦文君眼角的泪,努力爬起身,附在她耳边吞吞吐吐地说:“妈,别放弃未来,我,一定带你逃。”

秦文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,缓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。

“天,天地,你你你,你在说什么?”

我郑重地看着她,又重复了一遍刚刚说的话。

她眸光中闪过惊喜,但转瞬即逝,转而将头埋进胳膊里,我隐约能听到她的啜泣声。

“没用的,我尝试逃跑过十八次,次次都失败了。”

“我累了,不想再折腾了,更不想让这副残破的身子雪上加霜。”

秦文君逃跑的事情我知道,前边两次是听她说的,后边十六次我有幸参与过。

第一次,秦文君才逃跑不到两公里便被王大富给抓了回去,那次,她被锁在地窖整整两个月。

第二次,秦文君跑到了镇上,她兴奋地上了大巴车,以为能逃脱,不承想,大巴车司机是王大富的舅舅。

秦文君被送回来的当天,就被王大富给打断了一条腿。

第三次,秦文君是在我两个月时逃跑的,刚跑到乡里,王大富就骑着摩托车追了上去。

他把我抢过去,举在半空中,冲秦文君喊话。

“贱人,我劝你老老实实跟我回去,否则,我扭断这小贱人的头。”

秦文君知道王大富说到做到,为了保我性命,她不得不回了这座吃人的深山。

也是那一次,王大富不再允许秦文君说话,每发现她说一次,就用烧红的烙铁往她身上印。

3.

我强撑着身体站立,用小小的手轻轻抚摸秦文君的头,头上满是烫伤后遗留的疤,再也长不出乌黑秀丽的头发。

“妈,我一定会帮你逃出去的,我现在是儿子,我在这个家有话语权了。”

“什,什么?”秦文君惊诧地看着我,眼里流露出疑惑,立马又变得清明起来。

“你,你是明珠?”

我没点头也没摇头,秦文君已然明白,她紧紧抱着我,边哭边重复呢喃,“明珠,对不起,我不是有意要杀害你的。”

“我只是没办法,真的是没办法。”

我回抱住她,“我知道。”

秦文君第一次杀我时,那年我三岁,村里有个偏方,说活吃菜人能延年益寿。

不超过五岁的女童默认为菜人。

当时村长的父亲得了胃癌,医生说活不过三个月,为了给父亲延寿,村长在众多菜人中挑中了我。

秦文君不想我遭受被当生鱼片切割的痛苦,便一瓶敌敌畏送走了我。

秦文君第二次杀我,是在我四岁生日那天。

我刚出生,便被王大富许给了隔壁李大爷的儿子做媳妇,李大爷的儿子有病,随时会死。

我四岁生日,正是他出殡之日,按理,我应该活着跟他葬在一起。

秦文君于心不忍,便在送我去李大爷家的路上,将我推进了河里。

我被河水冲走,尸骨无存。

第三次,我很幸运活到了六岁,但这一年,秦文君遭到了王大富非人的虐待。

仅仅是邻居一句,“王大富,你讨的婆娘不行啊!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,你怕是要绝种喽!”

为此,王大富夜以继日地拉着秦文君开启了造人计划。

可是喝男人的晨尿、泡粪澡、吃人中黄等各种偏方都试尽了,秦文君的肚子依旧毫无动静。

后来,王大富不知从哪弄来一个秘方,说是用蘸了酒的银针往我太阳穴上扎够七七四十九天,便能求来儿子。

被银针扎太阳穴的日子我只过了三天,便感觉头晕目眩,疼痛难忍。

我尝试过自杀,但被王大富发现了,于是,他把我绑得结结实实,不得动弹。

原以为,我还要在痛苦里挣扎四十六天,好在,秦文君黑夜偷跑进我的房间,用手捂住我的口鼻,了却了我的痛苦。

虽然我好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,虽然我很想精精彩彩地活一生。

但我理解秦文君,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,她唯一能解救我的方式就是让我死得痛快点。

每次送我去死时,秦文君都会双膝下跪,手掌合十为我祈祷。

祈祷我能下辈子投个好胎,可是她没想到,她怀的每一胎孩子都是我。

4.

秦文君所在的村子四面环山,加上相邻村子都是亲戚关系,想从这儿逃出去很难。

必须得有万全之策,必须一次成功。

至少,在我五岁之前,逃跑这事不宜行动。

但这期间,我可以做很多事。

其中,最重要的就是增加曹艳梅和王大富对秦文君的信任。

“妈,以后得委屈你多讨好讨好曹艳梅和王大富。”

“不过你放心,有我在,绝对不会让王大富跟你做亲热事的。”

秦文君指尖轻点我额头,噗嗤笑出声来。

“无所谓啦!只要咱俩能逃出去,多跟王大富睡几觉又如何?”

“反正都被他玷污过那么多次,也不在乎这一次两次了。”

她说得很轻松,但每一字每一句听在我心里却似生锈的刀子割肉,钝痛。

第二天,秦文君仿似变了个人,她端着水盆主动推开王大富的房门,脸上笑意盈盈。

秦文君每天早上七点之前要给王大富擦洗身子,这是王大富特意制定出来作践秦文君的规矩。

在擦洗期间,王大富会对秦文君动手动脚,稍不配合,便会遭到一顿毒打。

以往秦文君做这事都是一副苦瓜脸,今天她判若两人的模样引起了王大富的注意。

“哟!大贱人,你今天是发骚了还是想开了?竟然主动给我擦身子。”

秦文君轻叹一口气,“想开了,我已经跟了你十五年,为你生过四个孩子,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,又是个残疾,哪怕是逃出去也不会有好日子过。”

“与其心里天天想着折腾,倒不如跟你好好过日子。”

“这想法就对了嘛!跟着我王大富不说让你过上多有钱的生活,但一定让你每一天都性性福福。”

说着,王大富目光猥琐,双手紧拉着秦文君往他身上靠。

5.

我急了,坐在竹制小推车上疯狂大喊:“爸爸抱,爸爸抱,不抱就哭哭。”

王大富无奈一笑,朝我走来,“不愧是男娃子,喜欢黏爸爸。”

之后,秦文君十分乖巧的过着每一天。

她乖巧的做饭洗衣、乖巧的为曹艳梅捏肩捶腿、乖巧的为王大富暖床搓背……

而我,认认真真的制定着逃跑计划。

我跟着王大富外出的同时,记清了山上和镇上的所有路线。

我在去镇上的路途中寻觅了好多个不为人知的躲藏点。

我拉拢了好几个逃跑伙伴……

长达四年多的努力,秦文君脚上的锁链已经被解除,甚至被允许能在方圆五里内自由行动。

五岁生日当天,我拉着王大富的手撒娇。

“爸,就让妈妈跟着我们去镇上嘛!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,逛街的时候左手牵着爸爸,右手牵着妈妈多幸福啊!”

王大富眉头微蹙,胡说八道。

“天地,不是爸爸不带你去,而是你妈妈年轻时候总偷人,我怕她去趟镇上,跟别的男人跑喽!”

“哼!”我双手抱臂,转身背对王大富,佯装生气。

“那我也不去镇上买蛋糕了,以后也不理你了。”

经过长达半小时的拉扯,最终王大富拗不过我,答应带上秦文君一同出去,但不是去镇上,而是去乡里赶集。

到了集市,我像只活泼的兔子到处乱窜乱跑,哪里人多钻哪里。

王大富急得在后边狂追。

“天地,慢点,别摔着了。”

“天地,等等爸爸。”

半小时后,我终于在一个麻花摊前停下,王大富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,跟我说话时,语气里罕见地夹杂了怒意。

“王天地,你跑这么快干嘛?要是跑丢了岂不是要我的命。”

我没有回应王大富,而是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看着他后边。

问:“爸爸,妈妈呢?她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