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医院工作十年,远房表妹闪婚半个月,就怀孕了。 经过检查,是宫外孕。 我告诉她孩子不能留,否则会危及她的生命。 她却说:“你是医生,你把宫外孕挪到宫内去,那孩子和我不就都能活下来了。” 我告诉她我办不到,我是医生不是神仙。 可回头,我就发现她住在了我家楼上。 她家漏水了,把我家淹了。 死活不肯修,对着我们家晾晒的被子泼粪。 还让物业把我们赶出去。 搞得我妻子儿子苦不堪言。 她耀武扬威地说:“不是我炫耀,我老公可是X行高管,有的是办法整你们家。” “你们对我也无可奈何,连物业都不管你们。你要是还不给我把宫外孕转宫内去,我就让你们全家不得安生,一个个都别想过好日子。” 这社会,谁无赖谁有理,更何况她还有点背景。 我的确没办法治她,只好答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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